据新华网消息加拿大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因特网隐私法。根据这项法律,所有收集信息数据的网站必须向它们的客户说明是谁在收集信息以及为何收集信息。
据加拿大媒体报道,这一《个人信息保护和电子文件法案》将首先在联邦一级机构实施,如银行、电信公司和交通运输公司的网站。到2004年,这项法律将适用于所有商业性网站。
加拿大隐私委员会官员说,实施新法律主要是为了增强因特网消费者的信任度。委员会还鼓励各省市制定和实施自己的因特网隐私法。
据调查,目前加拿大的大部分网站不了解有关隐私权的法律,至少有一半网站有违反隐私法的行为。